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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公告]新昌县城关中学小卖部经营权招标简章   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
新昌县城关中学小卖部经营权招标简章
作者:总务处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10-8-14

一、本次招标经营时间:

20108252011710

二、小买部经营权报名对象条件

    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,年龄1660周岁,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;身体健康。

二、招标办法:

    1.根据报名人数投暗标,当场开标,按承包款最高标为中标对象。若出现评标则抽签决定。

2.每个投标对象投标前缴保证金壹万元。中标者壹万元作为押金,待承包期满退还;不中标者当场退还押金;中标者如不履行合同,则壹万元保证金没收。

3.如中标者放弃经营权,则由下一个承包款最高标为中标者。

4、本次投标承包标底是每年10万元,低于此数者为无效标。

三、招标时间2010817日上午9

四、招标地点:城关中学八年级4班教室(电话:86223693

五、报名时间地点:

    201081617时前,向城关中学总务处报名。

六、注意事项:

1.小卖部的一切费用(水电费、工商、税务、卫生等)及承包期内

换发证件(营业执照、卫生、治安许可证等)均由承包者自行负责。

2.为有利于学校环境卫生和管理,小卖部不得出售口香糖、泡泡糖、瓜子等食品以及热狗、香肠、茶叶蛋等熟食。如有违反将扣除一定数量押金。小卖部周围要保持整洁、物品不得随意乱放。

3.小卖部必须依法经营,所售物品要保证质量,特别是食品,严禁出售“三无”产品。并接受学校、教体局、卫生、工商、财税等部门监督,如违规经营,责任自负。

4.中标者对原小卖部剩余少数合格物品,在不高于市场批发价的情况下原则上应予接收,有关设备双方自行协商解决。

5.中标者于中标后三天内与学校签订合同,并一次性缴纳租金。如三天内不签合同者,被视为放弃经营权,壹万元押金没收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 新昌城关中学

2010/08/14

信息录入:gzlhj    责任编辑:gzlhj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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